第三者责任保险

有分好几种类诸如:普通公众责任,职业赔偿,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,产品责任,医疗事故责任和金融机构责任保险。

承保范围须是在保单列明保障地点范围内,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,如造成了第三者的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,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,保险公司负责赔偿


普通公众责任

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被保险人,承担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职业赔偿责任

是一种旨在保护专业人士免受客户对其提出的索赔责任保险。

董事高职责任

承保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在行使职权时,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,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。

产品责任保险

承保于产品制造者,销售者,维修者等对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损失。

医疗事故责任

承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间内,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,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。

金融机构责任

承保金融机构在专业执行过程中,因疏忽或过失导致储户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。

上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,均有包括经过保险公司认可同意的诉讼中涉及的法律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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